文史介紹

1895-1945 日治時期

 

 

█1895年04月17日(清光緖21年)日清甲午戰爭,清國戰敗,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、澎等地予日本,進入日治時期。日本統治台灣初期,延用清國舊有習慣及律法,簡稱『舊慣』。

█1899年5月3日(明治32年),日本政府為管理民間慈善機構,頒布慈善規則,由數個私人慈善機構,共同組織公益慈善團體後,成立台北仁濟院。

192311(大正12),日本政府頒布敕令406號,宣布台灣地區適用日本民法(廢除延用清國舊慣)。台北仁濟院依日本民法規定登記設立財團法人台北仁濟院

  

█台北仁濟院於1922年遷至崛江町(現今西園路二段42號,現402號公園),收養鰥寡孤獨及廢疾無告貧民。

辦理施醫、診療、巡迴義診,行旅病人、精神病患免費收容、盲啞、兒童教育精神病療養,為台灣地區最早之精神病院。

█設立台北、基隆、宜蘭、羅東等地分設診療所,醫治偏遠地區民眾、收容精神病及結核病者。

█台北仁濟院成為日治時期台灣北部最重要之醫療與社會福利機構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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